本文转自:浙江日报
义乌市场发展
关于义乌市电商、物流园区(企业)实行复工承诺备案制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委、*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义乌市防疫情稳经济加快有序启动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电商、物流行业发展实际制定电商园区(企业)、物流园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受疫情影响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的电子商务园区(企业)、物流园区(企业)。
复工复产条件
1.防控制度落实到位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明确各级责任人,细化举措并落实到最小生产单元。
2.防控物资落实到位
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配备防护口罩、消杀酒精、免洗洗手液、测温仪等物资,确保满足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护需要。防疫物资一般按照14天以上需求做好储备。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
3.员工底数掌握到位
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对返岗在岗人员重新开展1次全员排查,掌握员工最新健康状况、核酸检测等情况,全面掌握复工人员底数,确定复工人员名单,做到“一人一台账”,确保复工人员健康条件符合防疫要求。对解除“三区”管控人员、阳性病例康复人员等特殊群体严格按照市防疫指挥部工作要求管理到位,符合复工条件后方可返岗。
4.场所环境管控到位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提前做好企业办公场所、仓储等各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杀培训,复工复产前1天开展1次预防性消杀作业。
5.安全隐患排查到位
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着重查找因疫情防控停工产生的安全隐患,并在复工复产前整改到位。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疫情防控承诺到位
承诺落实主体责任,承诺在复工复产后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达到常态化疫情管控要求,并做好疫情防控各环节台账化管理工作。
复工复产流程
对电商、物流园区(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承诺备案制,未经承诺备案不得擅自复工复产。
1.企业自查
电商、物流园区(企业)对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自查落实,自查合格后方可提出复工复产申请。
2.承诺备案
所在镇街解除静默管控后,电商、物流园区(企业)向属地镇街提交复工复产申请书、承诺书等材料完成备案。其中入驻电商、物流园区的电商、物流企业向园区申请并完成备案。园区(企业)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