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浙江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降费减负各项*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稳经济和助企纾困。
《行动方案》强调,要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策等行为。
《行动方案》明确以下重点任务↓↓
交通物流领域水电气领域
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府定价和*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
进一步加强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整治,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财经领域
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
督促指导省级预算单位和市、县(市、区)*府加强财*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金融领域
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策要求。
行业协会商会
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委托事项及其他行*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
行*审批中介
以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具有一定行*资源和垄断性的中介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对行*审批中介服务市场进行深入整治。
严肃查处中介机构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从而超过*府定价和*府指导价违规收费,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以及不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重点整治限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拆分中介服务环节,以及没有法定依据擅自设定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审批的受理条件,将依照规定应由行*机关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转嫁给申请人,通过非竞争方式选择审批技术性服务机构等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分部署准备、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总结评四个阶段进行。其中:
8月-9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制定浙江交通物流、水电气、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行*审批中介等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收费主体自查自纠,深入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
10月为联合检查阶段:将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地区、领域要通报当地*府、上一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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