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一个问题,咱们入职工作是为了干啥?说白了就是为了挣钱,养家糊口,工作就是为了钱!而做为一个企业,员工给企业工作、打工,企业给员工报酬,天经地义,但是,凡事没有绝对,也有可能干了一个月,一分钱没挣到,反而倒欠公司的钱。
一位姓吴的吴先生,在陕西西安一家物流公司工作了29天,结果离职时,不仅一分钱没有拿到,反而倒欠了公司.4元;说出来简直让人匪夷所思,一个月不给钱也就算了,反而还要倒找公司多块钱,而且入职的时候还交了块钱押金!如此一来,工作了一个月,一分钱没挣到,反而还赔了不少钱,公司的操作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而公司的扣罚理由则是私扣车辆、损坏、交接失误、旷工等扣罚!此事经网络发酵之后,网友也是一片热议啊!有人认为:公司车撞坏了难道不应该赔吗?说真的,不管是从哪方面来说都不应该赔,如果是跑私活撞坏的应该赔,但是因为工作撞坏的,那就是公司的责任,与员工无关。
而这家公司入职还收取了吴先生块钱押金,此举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因为员工旷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约要求赔偿,赔偿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但是,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扣除之后,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这家公司不管从人情还是从法理,其行为已经严重违规;员工不管被这个公司如何扣罚,到发工资的时候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现在,吴先生居然被倒扣了多元,这家物流公司,你咋就这么能耐呢?不知是你无知呢还是当大家都是傻子呢?法律不是儿戏,不管你是谁,违法必被深究。
目前此事当地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之中,最终处理结果当以官方通报为准,此文只为普及相关知识,不做其它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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