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全媒体记者张朝晖中牟时报崔合林通讯员胡云峰张玉明
郑州两名男子自驾车趁着周末到中牟田园采摘,中午一时兴起,想着大晌午也不会有交警检查,俩人就喝了几瓶啤酒,谁知酒足饭饱后,各自驾车结伴而行不到半个小时,就撞到了交警的“枪口”上。
6月20日14时37分左右,中牟县交警大队民警王超、武周亮等人,在仓狼路上的桥附近设卡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他们看到有两辆小型轿车沿仓狼路由南向北一前一后驶了过来,当民警将两辆车拦停进行检查时,第一辆车的驾驶人倒是心直口快,说没有喝白酒,就喝了一点啤酒,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时,结果酒精含量为23.9mg/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对第二辆车驾驶人进行呼气检测时,该驾驶人的酒精含量是34.9mg/ml,也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执勤民警将两个驾驶人分别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核查。
经查,第一辆车的驾驶人姓张,第二辆车的驾驶人姓*,两人都是38岁,均是郑州市人,且为朋友关系。据两人供述,当天两人约好想趁着周末到中牟采摘西瓜,上午11点钟左右,张某给*某打电话时,*某却说他还有点事没有忙完,让张某先去,随后他再去。于是张某就开车拉着妻子先往中牟赶,大约12时30分左右,*某自己开车也到了中牟县。由于已经中午12点多了,两人就商量先吃饭,然后吃完饭再去采摘。于是他们就在一个乡村饭店开始吃饭。当时两人心存侥幸,想着吃过饭就走,大中午的也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于是两个人喝起了啤酒,席间张某喝了两瓶啤,*某喝了三瓶啤酒。酒足饭饱后,张某、*某两人分别驾车往采摘地进发,谁知半路还真遇到了交警检查。
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分别对张某和*某作出了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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