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奸雄”,大家首先想到的便是三国时代的魏主曹操。曹操之“奸”究竟体现在什么地方,是谋图王朝正统的野心,还是杀害吕伯奢一家的残忍?
后世对曹操的负面评价,有相当多的部分源自《三国演义》“废少帝陈留充位,谋董卓孟德献刀”这一回。小说里曹操出逃的过程中,犯下一桩人神共愤的滔天大罪,杀害无辜的吕伯奢一家。不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人格方面来看,小说里的曹操都是一个卑劣到极点的人。
那么,曹操到底有没有杀吕伯奢一家?
不一定,即便杀了也未必是冤杀,陈寿在写《三国志》时对此事只字未提,裴松之注解《三国志》时给出的说法亦非常模糊。可想而知的是,曹操杀吕伯奢即便确有其事,未必像罗贯中先生所描写的那样不堪,漏洞百出。
那么,《三国演义》是一部怎样的小说呢?
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这是一部“同人文”,是一部写于历史框架上的历史小说,虽然大体脉络符合历史发展,但细节部分按照作者主观思想进行了增改。罗贯中先生的观点,颇为符合旧史家和文人的看法,将蜀汉视作王朝正统,将曹魏视作窃国小人。
今天,我们就进入《三国演义》,以小说的视角来剖析“吕伯奢案”。
首先曹操击杀董卓未遂,靠献刀巧妙脱身,一路逃到了中牟县。此时的曹操,已是朝廷要犯,好在他比较善于伪装,借助客商的身份瞒过了中牟的城门官。不过,中牟县的县令陈宫曾与曹操有过几面之缘,所以他立即认出这名“客商”就是通缉犯。
诡异之处就在这里,陈宫是除曹操之外唯一的知情人,若他仰慕曹操“杀贼之高义”,为什么不就此放过曹操,而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将其抓获,还声称要亲自将这名嫌疑犯押解到京城呢?既然已将要犯曹操抓获,当天晚上却亲自将其释放,还撇家舍业地与他一块亡命天涯。
倘若,按照正常逻辑来想,陈宫仰慕曹操之高义,所以看到伪装成客商的曹操之后两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地将此人放掉。此番作为,既卖了曹操一个天大的人情,又能免于上级追究,何乐而不为?在乱世之中,哪里能够安身?官府无疑是最佳之选。
县令是手握一方*权的父母官,生活条件能得到保障,且手里能积累大量人脉资源。即便陈宫想创造一番功业,何不从县令开始积累,而是跟着一个通缉犯浪迹天涯呢?陈宫的谋略虽不及郭嘉诸葛亮,但他的智商在当时绝对属上乘。
一个有头脑的人,不可能分析不出此事的利害关系,更不可能做出如此愚昧犯浑的勾当。
让我们继续往后看。
经历了“吕伯奢案”事件后,陈宫有些后悔。曹操这小子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大义之人,而是为了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的小人。曹操的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陈宫不敢恭维。曹操杀了人后呼呼大睡,陈宫也曾想着趁这个祸害睡着了将其除之后快。不过最后陈宫终究没能下手,他还是放了曹操一马。
这一情节能衬托出什么呢?
我们无法揣摩出陈宫的心理活动。但对于曹操来说,陈宫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危险人物”。杀吕伯奢一家之后,陈宫义愤填膺地指责曹操不义妄杀,这时的陈宫已与曹操离心离德。可以说,倘若陈宫反水,将曹操出卖掉,曹操必将万劫不复。
“小人”曹操没有将陈宫灭口,这着实令人费解。以《三国演义》中刻画的曹操的为人,他绝不会容人手握自己的把柄,尤其是冤杀吕伯奢这种会让他声名扫地的把柄。连吕伯奢这位父亲的结拜兄弟都能痛下杀手,何况是与曹操素昧平生的陈宫呢?
曹操与陈宫之间的矛盾,罗贯中先生未能写透。诚然,在刻画曹操恶*心态这一点上,罗贯中先生已用寥寥数行写得淋漓尽致,但曹操放过陈宫的理由,却没有通过任何方式体现出来。陈宫与曹操分道扬镳之后,将杀吕伯奢这件事传得人尽皆知,成为反对势力写檄文的重要素材。
因此笔者觉得,曹操放过陈宫,完全不在情理之中,这段情节充满了颠覆性安排,违背逻辑。
再来看看这起凶杀案的受害者——吕伯奢。
他的身份比较特殊,他并不是曹操的同辈人,而是曹操他爹的拜把兄弟。虽然他与曹操以叔侄相称,但他与曹操之间的关系应该更像是义父子。从结义桃园的典故上我们就能看到,那个年代结义弟兄有着怎样的分量。
朝廷发布海捕公文,要抓曹操归案,所以吕伯奢一家肯定是重点盘查对象。若在现实中,在曹操来到这里之前,估计就已有公差上门。吕伯奢明知道曹操是大街小巷都在抓的要犯,看到他来投奔,该作何反应呢?若是薄情寡义之人,就该直接报官。若是重情重义之人,则要暗中接待——毕竟曹操的身份比较敏感,要注意影响,以免招致灾祸。
理想情况下,吕伯奢老爷子绝不敢招摇,可他偏偏磨刀霍霍杀猪宰羊。按照当时的社会经济来看,但凡普通家庭杀猪,必是赶上逢年过节或遇上婚丧,吕伯奢如此张扬,不怕邻居登门问上一句:“老吕,今天家里吃猪肉?”更何况,陈宫与曹操只是两个饭量普通的年轻人,招待这样的年轻人去菜市场买上几斤五花肉就够了,何必要杀猪呢?
在《三国演义》的背景下,屠户这一职业是存在的,张三爷就曾干过这种买卖,买肉想来不是什么难事。站在这个角度来看,吕伯奢的动机显然是有问题的。至少他招待晚辈的方式过于夸张,不符情理。
并且,中国自古重视礼教二字,从“礼”这个角度来看吕伯奢的举动也有问题。吕家一家九口,吕伯奢理应是当家做主的男主人。有客人自远方来,老吕必须要在家中作陪,老婆负责张罗酒菜,子侄上街采买食材。虽说乱世之中礼教废弛,但这种民俗习惯仍不会发生变化。即便是在今天仍是如此,吕老汉亲自上街买酒的情况绝对不会出现。
还有一个漏洞就是,既有酒肆可供酒水,说明吕老汉居住的地方绝非人烟稀少的荒村。老吕出门买了酒,何不再买点熟肉,这不是更加方便吗?何必要杀猪宰羊大费周章,还为自己招致不幸呢?
还有个必须要讲的细节,笔者自幼生活在农村,见识了几次杀猪宰羊的“大场面”。在杀猪之前,猪是一定要捆好的,起码要达到“五花大绑”的标准。在捆猪的过程中,猪必定会不断挣扎,且尖叫不止。在刀子扎进猪脖腔乃至血液流干之前,被捆成粽子的猪自然会不断哀嚎。
猪叫声是极具穿透力的,何止是吕伯奢家的小院,恐怕连整个村子都会听闻吕家的猪叫。曹操和陈宫就在屋子里休息,他们能听到老两口窃窃私语的声音,能听到磨刀霍霍的声音,偏偏听不到猪叫,难不成老吕家的猪被灌了哑药不成?
此外,吕家一门九口,除了外出买酒的吕伯奢外家中尚有八口人。曹操在杀害这八个无辜者时难道就没有搞出半点响动,弄得邻里皆知?
从这里就能看出,罗贯中先生对曹操的偏见相当大,几乎将其进行了脸谱化处理。之所以写这一桥段,就是因为罗贯中先生要突出曹操大义有失这一点,从三观方面给予曹操最严厉的打击。罗先生旨在将曹操打造成无信无义无德无礼的大魔王,所以才会写出这么一个不符逻辑的桥段。
之所以编造故事,是因为并非确有其事。
那么,如果这件事真的发生过,罗贯中先生何不如实写下来,非要虚构一个漏洞百出的故事呢?
且看裴松之注《三国志·魏书》:
“太祖以卓终必覆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
这段注解的情节援引自何处,裴松之先生并无表述。不过,这段情节寥寥数语,却比《三国演义》中的故事更具可信度。“数骑”说明曹操来到老吕家时,身边是有若干随从的。因为有随从帮忙,所以杀起人来才会利落,没有闹出太大的动静。至于杀人的原因,并不是冤杀,而是老吕的几个儿子惦记上了曹操的宝马和行李,想要劫财。如此这般,曹操才会下手杀人。
或许,很多朋友说笔者此番分析太过钻牛角尖,殊不知正是世人不喜欢刨根问底,罗贯中先生才成功地将“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标签套在魏武帝的身上,让世人误会了曹操千百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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