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拟发9亿元短期融资券
万向钱潮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2007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限一年,期限延长至2009年10月15日止。
公司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拟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在境内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发行规模为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公司同时公告,10月9日与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签订了《房产转让协议书》,以2008年6月30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将公司在萧山区块的房产按评估价值10633.82万元转让给万向集团。
以上拟转让的房产土地权证为万向集团公司所有,房产权证为万向钱潮所有。房产建筑面积为167,088.24平方米,截至2008年6月30日上述房产的帐面原值为11275.09万元,帐面净值为7744.14万元。
此次转让将解决公司因历史原因在萧山区块生产经营场所一直存在历史遗留的土地证与房产证两证分离的情况。
房产转让完成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万向集团暂时租赁使用以上房产,同时按照“贴近市场”的原则开始将生产制造基地向湖北、安徽、河南等中西部低成本和市场当地化地区实施战略转移,逐步退出租赁场地。
本次出售房产扣除相关过户费用预计可产生2504.43万元的增值收益。
公司与万向集团公司签定了房产租赁协议,约定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母公司房产的议案》后,公司向万向集团公司租赁以上房产。上述房产的租赁金额为每月70万元,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以上租费。租赁期限为2008年11月至12月底,租赁期满后公司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经与大股东协商,2008年以后的租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适当调整,但最高月租金不超过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