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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14 20:06:00

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利港务”)系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公司本次为盈利港务担保金额为1,.5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盈利港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盈利港务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签订《循环贷款合同》,循环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万元,循环贷款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年8月10日起至年8月5日止,在该期限内,借款人盈利港务可循环使用上述贷款额度,且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上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循环贷款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盈利港务向银行申请融资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与苏州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为盈利港务和苏州银行签署的上述《循环贷款合同》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8万元内提供担保,并提供公司名下房产和土地作为本次担保的抵押物。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年6月5日召开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并为金融机构给予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年4月29日发布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本次为盈利港务担保金额为1,.5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盈利港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


  成立时间:年4月18日


  注册地: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1号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斜桥镇阜康路66号


  法定代表人:樊继波


  注册资本:24,.万元


  主营业务: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仓储(不含危险品)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经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盈利港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


  盈利港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债务人: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等)。


  担保金额:1,.58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年8月7日起至年8月7日止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违约责任:


  1、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抵押人对抵押权人的违约:


  (1)抵押人在本合同中做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不真实、不准确、具有误导性、己失效或己违反的。


  (2)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通知抵押权人的任一事项且抵押权人认为将影响其抵押权实现的。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或发生其他情形,依抵押权人合理判断可能或己经对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2、如发生前款中的任一违约事件,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主张违约责任:


  (1)宣布主债权或本合同第二条2.1款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或届满,及/或根据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财产或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担保。


  (2)要求抵押人支付本合同项下主债权金额10%的违约金。若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全额赔偿。


  (3)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抵押人的个人身份(或名称)、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及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催收,或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资产的银行评估值合计为1,.5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0.71%,净资产的1.22%。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及整体经营规划。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盈利港务目前经营管理有序、业务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审议事项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总额为36亿元,已实际发生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8万元,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5%和3.7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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