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投资人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安罗高速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是安罗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位于原阳县梁寨乡虎张村西北,与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封丘至原阳段交叉,设置梁寨枢纽互通;在保铺村东北跨越天然渠后至桃园村东设置*河特大桥跨越*河北大堤,在陡门乡东南跨越*河并进入中牟县境内,经南仁村东,在朱固村东侧跨越*河南大堤后与省道S交叉,设置雁鸣湖互通;路线继续向南与连霍高速交叉并顺接机西高速,设置雁鸣湖枢纽互通,到达项目终点。
路线全长约21.公里,其中原阳境长约9.68公里,中牟境长约11.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约96.28亿元(以最终批复概算为准),其中郑州市境约56.95亿元(以最终批复概算为准),新乡市境约39.33亿元(以最终批复概算为准)。
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投资人招标(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郑州市人民*府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新乡境特许经营投资人招标工作由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新乡市人民*府)委托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人民*府)本次一并进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操作模式
2.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为安罗高速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是安罗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位于原阳县梁寨乡虎张村西北,与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封丘至原阳段交叉,设置梁寨枢纽互通;在保铺村东北跨越天然渠后至桃园村东设置*河特大桥跨越*河北大堤,在陡门乡东南跨越*河并进入中牟县境内,经南仁村东,在朱固村东侧跨越*河南大堤后与省道S交叉,设置雁鸣湖互通;路线继续向南与连霍高速交叉并顺接机西高速,设置雁鸣湖枢纽互通,到达项目终点。路线全长约21.公里,其中原阳境长约9.68公里,中牟境长约11.公里。
建设工期:48个月
技术标准:项目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横断面42m,桥梁横断面41.56m。主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一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其他桥涵和路基1/,其他有关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有关条文执行。
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96.28亿元(以最终批复概算为准),其中郑州市境约56.95亿元(以最终批复概算为准),新乡市境约39.33亿元(以最终批复概算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的投资人。
2.3操作模式
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年末总资产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5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0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30亿元;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