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已经到来,国内有哪些商用车行业新规将要实施?各地方*策又有何调整呢?小推车给各位卡友做了相关盘点,这些货运新*策事关大家跑车出行,早知道早准备!
交通运输部:5月底前,货运平台降低过高抽成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年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成工作方案》,要求:
年5月底前,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在本省份注册的货运平台法人公司,与货车司机、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保障货车司机合理收入;主动向社会公告本企业降低过高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的承诺。
年7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份运营服务的货运平台公司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持续跟踪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调度货运平台公司,推动货运平台公司确保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交通运输部:普货司机从业资格证直接申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年实现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直接申领工作方案》。
其中明确目标任务:推进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取消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的驾驶员,凭取得的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申领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两部门:严打“三超一疲劳”
4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强调要迅速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被动局面。
会议要求,突出节日特点精准防控风险,确保五一假期安全稳定。其中涉及交通方面,要求突出抓好节日公共安全,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客船游船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现场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载人、冒险航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检查措施。
河南:严禁擅自处罚非法改装货车
近日,由于部分市县在治超工作中乱作为、滥罚款等逐利执法问题比较严重,投诉举报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治超相关*策规定进行重申:
一是集中力量打击严重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联合治超处罚规定;三是严禁擅自处罚非法改装货车;四是必须依法审核和检定;五是加强非现场执法现场告知;六是严禁超期告知违法行为;七是禁止一次性下达多份违法告知书。
上海:5月1日起停止新增集卡运力
4月24日,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布《关于暂停受理本市集装箱道路运输新增运力申请的通知》。《通知》明确,5月1日起上海市停止集装箱新增运力申请,6月1日起企业已通过审批的剩余运力清零。
广东中山:严查轻型货车超载
即日起至12月31日,广东中山开启高速公路“畅安”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在重点路段、重点收费站及出入口,查处轻型货车严重超载(车货总质量15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出入口重点检查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轻型货车超载、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向车窗外抛洒物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倒车及逆向行驶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
辽宁鞍山:发生事故,可先送货后处理
近日,辽宁鞍山发布交通管理便民利企“十五条”措施。其中要求:
●优化服务
(一)货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快速固定现场证据后,可将货物先行送达目的地,后续处理交通事故,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更加便捷。
(二)准许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货车24小时通行,开放其他货车通行时段,货车出行更加便捷。
●柔性执法
(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每小时(不含本数)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下(不含本数),未造成影响通行和安全后果的,免予处罚。
(二)驾驶机动车无法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标志和检验合格标志及其电子证件的,经交通警察现场核实信息合法有效后,免予处罚。
(三)机动车因紧急避险、搭载危重病人送医及参与危难救助时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四)车辆右转弯时,骑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线,但未对非机动车安全通行造成影响的,免予处罚。
(五)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导致视线不清、无法辨识道路标线,造成骑轧分道线、停止线、网格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信息来源丨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