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陈骏
在有效期内A类复垦券可以在开发企业之间进行流通了。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7月4日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日前已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A类复垦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A类复垦劵的使用规则进行调整。
据了解,根据省人民*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宅基地A类复垦劵管理工作的要求,郑州市日前下发《通知》对A类复垦劵的使用规则进行调整。其主要内容包括:(1)将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安置用地除外)纳入A券使用范围。
(2)在有效期内企业自行转让的A券,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后,纳入A券使用范围。(3)A券持有单位拟减持A券,可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纳入郑州市A券储备库。(4)土地竞拍结束后,需补充A券的,在郑州市A券储备库中调剂;储备库A券不足时,向省国土资源投资开发管理中心申请补充。
(5)A券的转让或减持价格不得超出当年(当年未交易的延续至上一年)A券最高成交价,转让和减持单位收款后,向受让人出具等额的收款收据。
“本次调整的要点有两个,第一是A类复垦券在企业之间可以进行交易流通;第二,在新郑、荥阳、中牟三地使用A类复垦劵的范围有所扩大。”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年复垦劵制度推行后,企业所持复垦券的“消化率”偏低。此外,也存在着有的企业“有券用不完”而其他企业“无劵或不够用”的“结构性失衡”问题。
对此,此次出台的新*策中,将此前“购买A券的房地产企业不得私自转让”的条款修改为“在有效期内企业自行转让的A券,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后,纳入A券使用范围。”,这也意味着,允许企业将所持A类复垦劵进行交易、转让。此外,于年纳入A类复垦卷适用范围的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三地市,是时只有在出让成交价高于万元/亩的商品住宅用地(安置用地除外),才需要使用A类复垦券,而此次调整已将上述三地关于“成交价”的限制去除,这也意味着在上述三地参与商品住宅用地(安置用地除外)招拍挂的企业均需“持卷入场”。
年,为助推河南脱贫攻坚工作,我省出台了在省内部分城市进行土地招拍挂时需持有复垦券的相应要求。而此后,郑州市也要求从年1月15日以后审批的商品住房土地出让方案(民生项目除外),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商品住房用地出让时,必须使用复垦券。因其成为了参与土地招拍挂的“门槛”,地产开发商们对于购买复垦券的热情也从未消退。年12月,河南首批能让持有者参与土地“招拍挂”,折合多亩土地份额的复垦券在拍卖会上激起了竞拍者的热情:一亩不剩,全以“封顶价”拍出(详见本报年12月21日AⅠ·02版)。
去年8月,郑州市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增加了A类复垦券的使用范围:将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出让成交价高于万元/亩的商品住宅用地(安置用地除外),全部纳入A券使用范围(详见本报年8月16日A03版)。
来源:大河客户端编辑:赵红玲